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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追索

假离婚转移财产!我用这招治老赖!

阅读数:2888 时间:2020-10-10 来源:许淑珍 标签:欠款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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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输了执行,尤其是面临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的时候,对当事人来讲既痛苦又无奈。

“明明有房产,为什么执行不到呢?律师能不能帮帮我?”20202月,陈某拿着两份胜诉判决和两份终结本次执行通知书找到昶兴律师事务所执行团队寻求帮助。这一天,他没有支付一分钱,但是接下来的7个月,他经历一年多的执行失败的格局,一步一步得到了彻底逆转。

 


昶兴执行团队梳理了一下案情

第一个案件

20186月陈某向被执行人起诉,

20189月一审胜诉

20189月被执行人夫妇协议离婚,

201810月办理产权赠与转移手续

201811月二审维持

20192月申请强制执行

20198月无可执行财产,终本执行

 

第二个案件

20191月陈某被执行人起诉,要求解除2009年起签订的租房协议并且支付租金和房屋占用费

20196月一审胜诉

201910月二审维持

201910月申请强制执行

20205月无可执行财产,终本执行

 

“假离婚,转移财产!”经典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第一个案件中,原告一审胜诉后,被告也就是被执行人立即通过协议离婚转移财产!

 

昶兴律师认为:他两次执行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不能给执行局提供房屋的具体位置!昶兴律师断定:首先必须找到这套房子具体位置,才有重新开启执行的可能!由于这种类型的案件昶兴执行团队经验非常丰富,于是昶兴律师接收了当事人的委托。

 

查找执行财产,分秒必争,昶兴律师迅速出击。

第一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

但是一般来讲,去不动产中心的时候,被告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前妻一年多了,不动产中心不会把已经不在当事人名下的房产信息给律师。

第二步:查阅被执行人相关的全部案卷

昶兴律师认真查阅了被执行人相关的所有案卷300多页,惊喜地发现,原来陈某在2017年就起诉过被执行人,并且保全过被执行人离婚前的房产。但是由于当年被执行人的股票足够偿付,所以当年并没有执行这套房产。但是通过这次阅卷,被执行人的房产位置终于曝光!

 

房产找到之后,接下来着手开启执行程序。

昶兴律师执行团队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反复推敲,制定了三套方案。

方案一:先追加被告前妻为被执行人

方案二:要求法院按拒执罪移交公安

方案三: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方案一和方案二,昶兴律师向法院提出了书面申请,但是均遭到了法官的口头拒绝,这里我们先不去评论法官的行为,但是跟法官死磕并不是明智之举,所以昶兴律师并没有继续采取救济措施。介于方案三方案的成功率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胜诉之后还可以让被告,也就是被执行人承担律师费。陈某最终采纳了昶兴律师的建议:采取方案三,打撤销权之诉!

 

提示:打官司就是打仗,对结果有一个正确的预估,才能制定出正确的作战计划。一个好的律师往往对胜率的评估精准,对方案的设计非常完善。这样才能帮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最少的时间精力来获取最大的效益。

 

案件结果

有时候很不能理解老赖的心态,宁愿花时间、花金钱请律师一直打官司,也要逃避执行。由于被告也请了两名律师应诉,经过两场激烈的庭审,终于昶兴执行团队帮当事人赢得了这场撤销权之诉,假离婚转移的财产被恢复,律师费的大部分由被告/被执行人承担!2020年国庆节前夕,当事人委托到拿到胜诉判决。此时距离当事人回款只有一步之遥。

 

这个案件只是昶兴律师事务所执行团队办理的众多执行案件当中的一个小案件。案件不分大小,依然可以做精做细,这得益于专业化分工、118步的办案标准,以及先进的大数据财产线索查询体系。先回款、后付费!让当事人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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