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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必看的刑事案件流程

审查起诉

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刑事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两类,刑事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时就会进行审查,那么审查起诉是指什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下面由无锡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什么是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

通俗的来说,即在公安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决定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具有一定的违反法律行为的,则应该进行起诉,否则应该相反。《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所以起诉一般是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检查,由法院开庭审理。

 

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其主要内容是:

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

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

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取保候审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

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

 

审查起诉阶段过后,就判刑了吗?

不是。

审查起诉只是为最后的正式起诉做一个基本的铺垫,在开庭之后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审理和调查才能够得出最后的判决结论,而至于最后是不是会将嫌疑人判刑则需要看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是不是足够充分符合规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都是按照必要的程序而不是随意就可以判刑的,如果还只是停留在审查起诉的过程就需要再等待将案件正式庭审,然后在庭审的过程中进行证据和法律规定的交织和辩论才能得出最后的结论,而会不会判刑就需要法院采取的是不是检察院的主张。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还需要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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