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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建筑工程律师:承包人角度对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解读(十一)
无锡建筑工程律师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和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司法解释。从通用合同条款“1.3至1.6”部分从承包人角度予以解读,并提出一些修改完善的建议。
1.3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承包人应注意通用条款中定义的合同所称法律,这里包括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并不是强制适用。
如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1.3“法律”未约定适用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则其对合同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则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就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中有大量不作为默示条款,如适用,则这些默示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具有约束力,会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实践中,很多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定对工程建设都有特殊的约定,可能就会出现合同条款与这些特殊约定发生冲突。
因此建议承包人对专用条款中该条“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慎对待。
1.4 标准和规范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发包人对工程技术标准、功能要求的特殊约定有充分预见,并在报价时考虑满足这些特殊约定所需支出的费用以及对工期的影响。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适用更严格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所需的费用。在签约后,承包人就不得再以因适用更严格的技术标准提出费用或工期补偿。
发包人如在合同签订后,单方面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提出高于或严于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但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除外。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如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提供图纸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以便承包人能准确掌握图纸的准确内容,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如发包人怠于或迟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履行相应义务。
如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及时固定相应的证据,如迟延提供图纸的,承包人应准确记录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时间、名称、数量,以便在双方就工期、质量等问题产生争议时维护自身权益。
1.6.2 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所需的时间,合理时间的长短合同当事人也可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
但图纸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应注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有义务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承包人在收到图纸后,应对图纸进行认真审阅,以明确图纸要求,发现差错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在此建议承包人在通知监理人的同时,也通知发包人,以避免因图纸问题影响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本条款属于倡导性条款,主要考虑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图纸和承包人文件较为方便。合同当事人也可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保存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主体,如项目管理机构、监理人等。
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建筑工程纠纷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欢迎联系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建筑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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