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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昶兴法讯

来源:无锡律师事务所 作者:吴安 时间:2020-06-23 10:32:47 阅读数: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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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名话

法典是对全部现有法律系统性的整理与编纂,并且具有由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德国著名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以法律关系本座说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02 微机会

拿破仑的荣耀——《法国民法典》

拿破仑则淡然笑道:“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多次胜仗,滑铁卢一战就让所有战绩一笔勾销。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http://www.aisixiang.com/data/109004.html

 

03 主题词

民法典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  化解金融风险

 

04 名词解释

公益诉讼检察

《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3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进行了解释规定。

2019115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20205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作出的工作报告指出: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6912件,其中,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立案7950件。

 

05 法治在线

赔款!判刑!

2020124日,蔡某经姚某介绍,在明知购买的口罩是无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及生产厂家信息的三无伪劣口罩,并向他人出售9550个,销售金额为76400元。同时,蔡某自行购买三无伪劣口罩,并向他人出售28400个,销售金额为198100元。前述口罩已被销往湖北、广东、浙江等全国21个省市,用于物资捐赠、药店超市销售、单位保障、民众自用等。

经鉴定,蔡某销售的宣称具有病毒防护功能的口罩,实测过滤效率分别为6.5%20.1%8.7%,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具有病毒防护功能口罩应达到的过滤效率≥95%的要求,不具有疫情防护功能。

312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出应参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欺诈行为三倍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对蔡某、姚某销售伪劣口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在线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蔡某、姚某共同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款22.92万元;被告蔡某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款59.43万元;被告蔡某、姚某在全国性媒体上刊发警示公告、赔礼道歉声明,并召回所销售的已流入市场且尚存的伪劣口罩。上述款项转交依法成立的全国性公共卫生类社会公益基金组织,专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公共卫生公益事项支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认定蔡某明知涉案口罩系不合格产品,仍伙同他人以次充好,以人民币2元至4元每个的价格购买后,又以4.5元至9元每个的价格销售,销售额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非法获利人民币3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041日作出判决:

一、被告人蔡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21日起至202713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扣押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未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蔡某的作案工具苹果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处理。

三、扣押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未随案移送的口罩一批,予以没收,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处理。

四、追缴被告人蔡某的销售得款人民币552150元,发还罗某人民币107600元,发还苏某人民币3500元,发还骆某人民币40000元,其余部分发还相关人员。

 

06 法律动态

1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共7编、1260条、超1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自20211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决定,将自201711月以来在江苏省等14个省区市联合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

 

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包括校外培训机构、校车服务提供者、旅店、宾馆等)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包括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被组织乞讨,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等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同时规定了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进一步落实了《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运用。

 

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对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及时办理公证、认证或者相关证明手续,以及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规定可以进行特别处理;同时,明确承运人提供证据证明运输时需要及时确诊、采取隔离、采取禁行、限行防控等措施而变更运输路线,或装卸作业受限而导致迟延交付,只要及时通知托运人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应免除相应责任。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要求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对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落实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

 

6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加紧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意见提出,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信息,税务部门利用推送的信息进行税款征收。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努力提供纸质证书证明邮寄、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不见面办理。

 

7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进区进园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等的建设和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维权援助中心申报建设保护中心,加强维权援助知识库、合作单位库和专家库等基础工程建设,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

同时,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指出判断是否为商标的使用应当综合考虑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式、宣传方式、行业惯例、消费者认知等因素,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形包括未获得许可或者超出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期限、数量等。

 

8、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银保监会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租赁物范围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或活动,明确融资租赁物购置、登记、取回、价值管理等其他业务规则,规定了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60%、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等监管指标。针对行业“空壳”“失联”企业较多等问题,《办法》提出了清理规范要求,指导地方稳妥实施分类处置。

 

9、为防范化解风险,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将近6个月未开展收当、续当、赎当、绝当物处置等业务,或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的企业认定为“空壳”企业;要求对新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持续跟踪半年以上,监督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违规违法经营等情况;坚决抵制“套路贷”、“砍头息”、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浮动范围执行,当金利息不得预扣,综合费用不得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率上限。银保监会同时指出:下一步,待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相关条例施行后,银保监会将就典当行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做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典当行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监管等规则。

 

10、为强化主体责任、严防案件风险,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银行、保险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以上(保险机构一千万元以上),或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的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的现金或等同现金的资产)占案发其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属于重大案件。

 

11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其中,特种畜禽16种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猫狗属于伴侣动物,蛙类属于两栖动物,均不属于家畜家禽范畴,不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门将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林草等部门做好在养野生动物善后处理和受影响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等工作。

 

12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优化出国留学工作布局,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改进高校境外办学,改革学校外事审批政策,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开发推广体系,优化汉语国际传播。在基础教育领域,将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1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和朱家角镇,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和姚庄镇。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经信部门联合示范区执委会,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就产业契合度、环境友好度(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创新浓度(科技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强度、知产拥有性)、经济密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产产出强度、税收强度)在全国首次规定了跨省级行政区域执行统一的产业项目准入标准。

 

14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有条件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优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事流程,对招商部门、团队非公务员岗位通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外资项目。

 

15江苏省政府出台《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从启动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的公布执行和调整、法律责任等方面逐一明确了相关程序和规范要求,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指导,并规定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16江苏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等六部门出台全国首个细化工程担保制度的《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工程担保的方式包括投标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5种;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实施全部工程担保;其他工程项目,除应当实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外,也鼓励实施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等替代现金方式的担保。

 

17、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进行了修订,将年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0万元以上)、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数不低于15人等条件做为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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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无锡企业法律顾问 , 知识产权 , 民法典 , 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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